我正在处理一些遗留代码,并遇到了一些我不确定的事情。我们有一个class y
在另一个内部声明的class x
. Class y
只在内部使用过class x
但我的问题是你为什么不创建一个单独的类文件并放入class y
在那里而不是在里面声明它class x
?这是否违反了 OOP,或者只是一个风格问题,因为它只在此类中使用过。我正在重构一些代码,我的第一反应是分开class y
到它自己的文件中。
namespace Library
{
public class x
{
// methods, properties, local members of class x
class y
{
// methods, properties, local members of class y
}
}
}
您创建一个内部类,因为它仅在类 x 的范围内使用,并且它在逻辑上适合类 x 的分解/体系结构。
类 y 也可能了解类 x 的实现细节,而这些细节不应该为公众所知。
本文内容由网友自发贡献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本站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如您发现有涉嫌抄袭侵权的内容,请联系:hwhale#tublm.com(使用前将#替换为@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