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遵循这条规则,但我的一些同事不同意它,并认为如果一个类较小,它可以与其他类留在同一个文件中。
我经常听到的另一个论点是“连微软都不这样做,那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?”
对此,普遍的共识是什么?在某些情况下应该避免这种情况吗?
我讨厌人们以绝对的方式思考,并说你永远不应该用像这样主观和挑剔的东西做这个或那个,就好像我们都需要遵守某人的愚蠢的是非观念一样。底线:如果有意义的话,每个文件有多个类是完全可以的。我说的有意义是指:
- 使代码更容易理解和
维持
- 使解决方案不那么烦人
(滚动浏览无数
不必要的文件)并且速度更慢
- 开发团队同意
将其作为本地编码实践
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了为什么我可能需要每个文件多个类:
假设我有几十个自定义异常类,每个类都是 4 行,我可以为每个类都有一个单独的文件,或者我可以将异常分组并每组一个文件。对我来说,最合理/务实的方法是将它们分组,并且只包含一些文件,因为它在时间/编码方面更有效(我不必右键单击 - >添加类,重命名,50次) ,它可以使解决方案更加整洁并提高性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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